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本中心相關活動所取得之個人資料,特公告下列事項:

一、取得之目的:為了推展婦女福利、社會福利業務等之用。

二、取得之內容:
(1).姓名、聯絡方式、地址、性別……等,詳如各活動報名表。
(2).活動照片、活動產出物(作品)等。

三、運用個人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永久保存,以便持續提供後續服務與統計。
(2). 地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及其所屬單位地區。
(3). 對象: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及其所屬單位。
(4). 方式:以電腦或非電腦利用之方式。

四、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所需之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本中心恐將無法提供完整服務,尚祈見諒。

五、本告知內容如有修訂,請至本中心查閱,恕不另行通知。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婦女展業協會辦理臺北市大直婦女支持培力中心 謹啟